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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愿舍己,却还是为己
[ 2008-8-16 14:43:00 | By: 岳哈雷 ]
 

        我认为几种特点的适当融合或者以某种特点为主,将其他特点寓于其中往往能够成就一座高峰。然而,在一般情况下,特点(风格)的获取是以其他美好的东西为代价的。某些特点之间存在着绝对相斥的关系,两者绝对对立而无法统一。而这种对立又意味着两者并列(非并列,不在一个层次上的东西之间,我认为不可能构成绝对对立)。自负者因该并列而不满,自卑者因该并列而欣喜。

        但至于特点的形成,我认为基本上不能由人们自身来控制。人们可以在舞台上掩饰,然而不能根除自身自然的质地,进而人们也就不能在本质上应和他人的口味,试图应和的结局几乎都是惨烈的。并非将谎言与修饰坚持到底,便是胜利,即便是只有上苍与自己知道。尽管如此,在本能激发的动力的驱使下,人们仍要挤兑自己,而且还以为自己应该由此而获利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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